企业信用同盟已发展入盟企业41家

发布时间:2024-09-30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83

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作为首个全国性企业信用自律组织,企业信用同盟已发展入盟企业41家。在引导成员企业守信践诺、自律经营、培育信用标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信用同盟是在市场监管总局的倡议指导下,由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组织推动,于2023年成立的全国性企业信用自律组织。目前,入盟企业总部所在地覆盖了我国逾50%的省级行政区,行业门类占我国经济门类总数的35%,涉及我国九大经济类型中的5类。

从行业分布看,同盟成员企业均属实体经济,其中制造业企业占比近七成,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41家入盟企业涉及6大行业,其中,制造业28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家,建筑业1家。

从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最多,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有待发展。具体来说,东部地区23家,占比56.1%;西部地区10家,占比24.3%;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各4家,分别占比9.8%。41家入盟企业来自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余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尚无企业入选。

从经济类型看,公有制企业占比最大,民营企业次之,外资企业占比较少。41家入盟企业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22家,占比54%;民营企业15家,占比36%;中外合资企业2家,占比5%;外资企业2家,占比5%。

从信用状况来看,同盟成员企业信用状况普遍较好,多数企业获评A级纳税人、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认证、专精特新企业等称号,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41家入盟企业中,A级纳税人共39家,占比86.6%;战略新兴企业共17家,占比37.7%;绿色认证企业共15家,占比33.3%;专精特新企业共8家,占比17.7%。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开展企业信用同盟成员企业调研分析,坚持标准过硬、宁缺勿滥的原则,从提升入盟企业地域覆盖面、扩大入盟企业所属经济行业门类、推动企业信用同盟国际化等方面着手,审慎有序开展入盟企业遴选,不断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激励更多企业诚信经营、守信践诺,以共建共享理念持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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