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发布时间:2021-10-13  来源: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12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安康市予以配套激励。

2020年以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实施“五四三”创新模式(“五窗服务”“四式监管”“三个保障”),促进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截至2021年8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4.2万户,同比增长17.2%;新登记市场主体2.96万户,同比增长63.94%。市场主体十年存活率位居全省第一,市局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创优贡献奖。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一窗受理”一体化运行模式,设立“企业登记全程代办专岗”,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办理执照、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业务全部由专岗代办。上线自助服务终端,推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企业注销便利化,微信办照占全网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57.81%,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及时准确解答营商环境方面的咨询和诉求,市局荣获2020年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秀承办单位。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探索结合专项整治、突出本市特色产业、区分行业领域的部门联合抽查模式。平台录入检查事项464项,执法人员3552名,建立市场主体库1358个,制定部门抽查任务576个,联合抽查任务98个。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创建活动,打造诚信示范街区和信易+联盟。强化信息归集公示,企业年报公示率连年保持较高水平,加强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对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12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40个不予处罚事项,对符合包容审慎监管情形的29户企业免于行政处罚。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走出困境。加强对公用企业涉企收费和价格行为的规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印发《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取电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严格执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清理违规收费金额57.22万元。

下一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安康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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