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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经旬阳法院调解的孙某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被告人孙某信守承诺、按约履行,彰显了满满的诚信正能量。
案情回顾
孙某系某瑜伽店经营者,2024年瑜伽店停业,因未能退还学员课程费而被众多学员诉至旬阳市法院。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想法和意见,得知孙某不是故意逃避,而是因孩子生病在外就医,短期内无法退还课程费,希望众原告可以给予一段时间缓冲。
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和诚恳的还款态度,本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各方对立情绪。原、被告在听取了办案法官的意见建议后,在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诉讼费用负担等方面达成共识,被告当庭向其律师朋友借款退还了部分课程款,剩余的课程款约定每月给付。
在后续履行期间,孙某每月按时主动给付约定款项,2025年3月15日,随着孙某转出最后一笔案款,该案全部履行完毕,孙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承诺,彰显了诚信正能量。
法官寄语
诚信不仅是道德的底线,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世界中,更是法律关系的纽带。无论口头承诺还是书面协议,均是双方或多方基于信任与共识而达成的,而真正使这些约定发挥效力的,不仅仅是法律的约束,更在于每个人的诚信度与责任感。遵守约定,主动履约,是契约双方最朴实的信用支撑,既是对他人尊重的体现,又是构筑诚信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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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4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