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计划报告草案看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成效

发布时间:2022-03-07  来源:新华信用  浏览次数:1058

新华信用北京3月6日电(胡俊超、李唐宁)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简称:计划报告草案)对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主要进展进行了介绍,新华信用进行了梳理。

计划报告草案显示,在评价体系方面,构建了一套符合国情、标准统一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紧扣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紧扣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求,紧扣投资吸引力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聚焦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从企业全生命周期视角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视角,构建包含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在评价方法上,建立了一套科学客观、多方参与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方法。围绕对中小企业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投资及商业监管领域,量化考察参评城市鼓励支持或者影响限制中小企业投资及商业活动的监管规则、政务服务,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核验、企业调研、大厅暗访、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方式,深入查找短板不足,及时发现典型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

在改革举措上,一是推出了一批行之有效、群众满意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二是总结经验和做法,把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推动政策性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三是系统梳理北京、上海在参与营商环境评价中形成的成熟改革举措,提炼出36项重点改革举措,已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四是连续两年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全面展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带动全国范围对标先进。

在制度体系上,形成了以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基础、地方和部门法规政策为补充的优化营商环境“1+N”法规政策体系。28个省(区、市)已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出台、迭代升级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据悉,按照国务院部署,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构建了立足国情、国际可比、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现已开展6批次评价,全国范围近100个城市和新区参评,覆盖31个省(区、市)。各地区以参与评价为契机,出台了一大批针对性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从1.0版到5.0版迭代升级,有力有效推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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