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报告草案:探索制定营商环境评价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6  来源:新华信用  浏览次数:1005

新华信用北京3月5日电(胡俊超、李唐宁)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简称:计划报告草案)明确提出,探索制定营商环境评价国家标准。

在部署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任务时,计划报告草案明确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工作,建立损害营商环境案例归集通报制度。规范和用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适时在全国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探索制定营商环境评价国家标准。推进重点区域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在回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计划报告草案显示,全国范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评价扎实开展,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出台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统一市场主体登记制度。规范涉企收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投资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进一步压减涉企审批手续和办理时限,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平台企业监管力度。全年新设市场主体2887.2万户,市场主体总数超过1.5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3亿户,市场主体活跃度保持在70%左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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