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发布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石泉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1229

石泉县人民法院

关于集中发布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本院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魏兴军等6名被执行人集中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凡在2024年5月31日前主动履行义务或积极与申请人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将问题予以妥善解决的,本院视情况予以从轻处理,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予以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届时,本院将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种形式,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寻人找人,使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在此,告诫其他以各种理由方式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石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预拘留”是什么?

“预拘留”是司法机关对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惩罚预警”,在规定期限内仍无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实质性措施,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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