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构建四级信用体系 助力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农安政策  浏览次数:530

近年来,安康市始终将农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农产品安全创新监管的有效抓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力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信用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智慧监管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和服务,从无形到有形,用制度强化经营主体和行业的诚信意识,用信用倒逼生产主体进一步夯实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构建了“事前信用自我承诺、事中信用评价监管、事后信用综合运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机制,健全了全社会齐抓共管信用体系的协作形式,形成了以生产主体信用体系的有效管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的良性互动,截止2021年八月底,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治理,390余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被评为“AAA”级以上信用等级,累计向社会公示信息10000余条,提升了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助推了安康农业高质量发展进程。

一、强基础,夯实责任

 

安康市、县区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对本辖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同时将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将任务进行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建立健全职责分明、指导有力的责任体系。制定了《安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组建了信用体系建设四级联络员队伍,确保信用信息能被准确记录、及时归集、按时报送。

                

二、建制度,完善机制

 

近年来,安康市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网格化监管取得明显效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编办先后两次发文,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层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市局相继出台完善了《守信激励制度》、《失信惩戒制度》、《信用监督四挂钩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证上墙”制度》、《红黄黑榜制度》、《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三、抓龙头,分类监管

 

一是对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名录和行业信用信息主体数据库,并纳入全市诚信体系管理系统,对国家、省、市、县级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进入市场的小散户采取重点监管和电子化监管的方式,在横向、纵向两个维度上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信用数据归集共享自动化。

二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门户网站、安康扶贫空间大数据库,设立诚信专栏,动态更新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信用评价、信用等级、失信情况等,提高行业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扩大消费者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严要求,创新形式

 

一是抓点带面。采取“抓点示范、全面推行”的思路,2017年,在岚皋县、平利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以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社等新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推行《红黄黑榜制度》、《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失信惩戒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要求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负责,统一样式出具承诺书,在当地农业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做成大型户外标示牌,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对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规范内容。依据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产地环境管理、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农兽药的质量管控、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进货查验管理、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不经营和使用违禁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问题产品主动召回销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等方面予以规范。

三是创新形式。通过信用联盟、行业自律、行政文书、和生产经营约谈制等形式,助推四级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同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公开承诺制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重引导,综合运用

 

通过表彰奖励的形式,大力弘扬正能量,将信用情况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年度等级评定等紧密结合,采取一票否决的形式,实现精准监管、精准服务。在农业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品牌认定等领域,由执法监管部门进行信用审查。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媒体曝光失信违规行为,并及时严厉处罚。

实践证明,抓好信用建设,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新民风建设,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素质,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起到了事半功倍和锦上添花的效果。

一是强化了两个责任。通过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促进区域农产品品牌提升和销售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等举措,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了信心,尝到了甜头,以安全、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为己任,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树立良好行业诚信风尚。

二是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农产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围绕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多部门信用联合奖惩等内容,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及时公开信用信息,依法披露相对人违法失信和依法守信等重要信息。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使其失信行为众所周知,以儆效尤。通过信用信息的公开,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逐步实现了信用体系运行规范化,营造了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把农业农村部门的单打独斗,变成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广场舞”,真正实现全社会依信、用信、守信的良性互动。

三是提升了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规范,促进了安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实现了“双覆盖”,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农业执法和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全市农产品历年抽检合格率均稳定在99%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信用服务客服

智能机器人客服,24小时为您服务

{{ item.time }}

{{ item.value }}
常见问题
信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