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县全面推行医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1-06-11  来源:岚皋县  浏览次数:400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岚皋县医保局创新服务和管理理念,印发了《关于推行医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和《关于实行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告知承诺公示制的通知》,在参保患者医疗保险经办过程中,全面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男性参保职工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报销、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零星电子报销发票四项医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告知承诺公示制。
     通过使用个人承诺书代替部分证明材料,只需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违法失信后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即可办理报销业务。减免非必要的证明材料,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管,对存在不实或虚假承诺的,一经查实, 对提供不实或虚假承诺书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除追回被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外,视情节轻重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不实或虚假承诺行为纳入个人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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